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社会危害性有限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个体工商户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立法 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比如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即使合法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
